各学院: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文件《关于确保201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的通知》(晋教助〔2013〕10号)文件精神,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,切实做好我校2013级新生入学“绿色通道”及各项资助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“绿色通道”即对被我校录取的无力支付学费、住宿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,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。入学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,有针对性地提前做好资助工作预案,分别采取相应办法予以资助。 一、“绿色通道”办理的主要内容 1.
为2013级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新生办理学费、住宿费缓缴手续; 2.
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免费发放“伙食卡”、“公寓生活用品”等助困爱心礼包; 3.
收集已被受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,并统计贷款学生信息(包括研究生); 4.
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在生源地(含高中阶段)所受过资助进行摸底登记; 5.
对退役一年以上的士兵考入我校的情况进行摸底登记; 6.
对需要特殊资助的学生做好登记(如存在家庭受灾严重、生源地未开展助学贷款等情况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); 7.
对通过绿色通道的新生做好相关信息登记,介绍和宣传国家资助政策、我校资助措施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、勤工助学注册申报以及奖助学金申请流程等情况。 8.
入校后根据核实后的情况,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。 二、办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:2013年9月15日和10月8日 地点:明向校区、长风校区和榆次校区 三、办理流程 1.
没有缴纳学宿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、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或乡、镇(街道)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,向所在学院提出“绿色通道”申请。 2.
学院工作人员结合学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,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。经初步认定后,向学生详细介绍我校的资助政策并指导学生办理学费、住宿费缓缴及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手续等,对特殊困难的学生可以办理爱心礼包项目申请等,发放相应申请表格材料,并根据实际情况登记学生信息; 3.
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审核并签注意见; 4.
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、学院签署意见的《“绿色通道”缓交卡》以及《本科生缴费单》,到“绿色通道”工作站办理学费缓交等相关手续; 5.
经学校“绿色通道”工作人员复核批准后,携带签字盖章后的《本科生缴费单》和《“绿色通道”缓交卡》,按以下说明办理: 1)
学费、住宿费两项都缓缴的学生,将《“绿色通道”缓交卡》白色和红色两联留在“绿色通道”工作站,将绿色一联交回所在学院,再办理其他手续完成入学报到; 2)
学费、住宿费只缓缴一项的学生,将《“绿色通道”缓交卡》白色一联留在“绿色通道”工作站,将红色一联交到缴费组,并办理另一项的缴费手续,缴费完成后携绿色一联回所在学院,再办理其他手续完成入学报到;; 6.
获得“助困爱心礼包”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,经学院和“绿色通道”工作站在《助困礼包申请审批表》签署意见后,《免费伙食卡申请》到现场缴费组的“饮食服务中心”办理,将申请表交到现场缴费组的“饮食服务中心”;《免费公寓生活用品申请》到现场缴费组的“公寓管理服务中心”办理,将申请表交到公寓管理服务中心。 7.
已申请并被受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将贷款“受理证明”或“回执单”交送学院,学院按“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”和“农村信用社等其他机构经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”两类分开整理,并在开学一周内汇总造册后集中到学校办理“回执”手续。 8.
对退役一年以上的士兵考入我校的情况进行摸底登记:新生报到后,向学校提出“教育资助申请”,填写《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》,学院核实学生信息后,填写《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初审名单表》,连同退役证原件和录取通知书统一收齐,交至学生处,学校在开学10个工作日内汇总报送省教育厅。 9.
对需要特殊资助的学生做好登记(如存在家庭受灾严重、生源地未开展助学贷款等情况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),入校后对其家庭情况予以核实,采取不同措施给与资助。 四、
工作要求 1.
新生入学接待过程中要加强对我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宣传,安排专人做好新生及家长的政策咨询工作,妥善处理有关问题,积极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,确保他们顺利入学、安心学习、正常生活。 2.
各学院要全面、详细地了解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情况,后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落实各项资助政策打下基础。 3.
新生报告结束后,学院须上报的材料如下: (1)《2013年新生入学“绿色通道”情况统计表》(含电子版) (2)《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》(含电子版)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“受理证明”或“回执单” (3)
《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》(一式2份)、退役证原件(复印件一份)和录取通知书原件(复印件一份)。 (4)
《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初审名单表》 上述材料于9月18日前报送学生处522办公室,[url=mailto:%E7%94%B5%E5%AD%90%E7%89%88%E5%8F%91%E9%80%81%E8%87%B3%EF%BC%88tyutxszz@163.com]电子版发送至(tyutxszz@163.com[/url])。10月份报到相关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。 |